农业农村部直属机关党委使用党费支持脱贫攻坚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农业农村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组织结对帮扶作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措施,按照中央和部扶贫工作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部定点扶贫地区、环京津贫困县和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职能和各帮扶村实际,研究确定结对帮扶贫困村,为直属党组织和贫困村“牵线搭桥”。各直属党组织通过科学谋划、认真实施,主动对接、真情帮扶,互帮互促、联学共建等措施,促进党建扶贫与产业扶贫“双轮驱动”。同时,机关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基层、锤炼作风、增长本领,与帮扶村党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出真招、讲实效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近日,部机关党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审议通过了《农业农村部直属机关使用党费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部直属机关党委专门印发文件作出工作部署,对部直属党组织结对帮扶的18个定点扶贫地区贫困村在前期每村拨付10万元党费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再次给予每村10万元的党费用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对农业农村部选派的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给予每村20万元专项党费支持脱贫攻坚;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的26个贫困村每村给予10万元支持。重点对贫困地区年久失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修缮以及党员教育设施更新进行适当补助;帮助贫困地区薄弱村、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用于结对帮扶村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组织结对帮扶村村级组织有关人员、致富带头人等就近赴脱贫攻坚典型样板地区和村社,进行实地考察和经验学习活动;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职业农民培养等集中培训活动,以及读书学习等扶智活动。
坚持严把专项党费使用管理监督关。部机关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专项党费支持脱贫攻坚的四类支出用途,要求有关党组织会同帮扶村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用途制定专项党费使用方案,需由部机关党委审批后,按照农村财会委托代理制度拨付使用。同时,加强对专项党费的追踪监督,定期抽查、调度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工作推进是否顺利,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杜绝“只管拨钱、不讲效果”问题出现,并要求定期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确保专项党费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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